好人中的坏人——商鞅

说起商鞅,中华儿女无人不晓。他经天纬地之才,被后人所赞颂。他身体力行之谋略,被后人所效仿。然而一下这一幕,却是很多人不知道的。秦孝公死后,商鞅开始逃亡。路过一家客栈,被客栈拒收。客栈老板说,按《秦律》规定,收留没有路验之人,剁右脚。于是商鞅往前走,路过一家饭店,被饭店拒收,饭店老板说,给没有路验之人饭菜,砍右手。于是商鞅恳求。但是商鞅说,能不能给孩子们一点吃的。老板说,不行,按照《秦律》规定,以食物投敌叛者,杀全家,且诛九族。商鞅恐怕自己都没想到,自己被自己定的法律而制裁。

商鞅在历史上究竟起什么样的作用,留给中华民族什么样的遗产?确实,在商鞅变法之下,秦国强盛,百姓乐业。但是,在这背后,又付出了那些代价?自从《秦律》实施以后,刑法极其严酷。对人民进行了极大地限制,稍有不慎,便会剁手剁脚割舌诛腰斩。在这种白色恐怖之中,当权者变的暴虐可谓十分肆虐。如果当了逃兵,全家处死。商鞅还鼓励互相揭发,否则腰斩。可以想像,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告密时代,生活将是怎样的心惊肉跳,是否人民还有幸福可言?而到了军队的改革上,就变得极端的残忍,以至于没有了人性。秦军的战功直接和杀死的人头挂钩。割下来并带回来一个人头奖励一亩田;割下来并带回来10个人头,授予爵位。以至于有的军队杀的并不是敌人。为了防止军队滥杀无辜,因此人头必须有喉结,以确杀的不是女人。秦军灭6国的过程当中,屠杀了100w敌军。而春秋战国给我们留下了无数思想和智慧,而因为杀人机器全然终结。

虽然秦朝统一了天下,被后人所歌颂,但是我们也必须铭记,这背后所付出的惨痛代价,秦的法治并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法治,他没有人道主义精神,也不民主。

中国人历史文化态度最大的特点是,要么极端保守和顽固,要么推翻重来。我们不能无视群体的幼稚性,不能以成王败寇来理解&分析&判断历史,不能只歌颂不反思。

本文内容选自《社会学家茶座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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